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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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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資恐活動有什麼制裁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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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1058
依資恐防制法第7條規定,對於受制裁之恐怖組織、從事恐怖活動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或從事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者,應凍結其相關資金和資產。而資助恐怖活動、恐怖組織或恐怖分子者,依資恐防制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資助恐怖活動之行為,可以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處罰,資助恐怖分子之行為,可以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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