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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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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出國旅遊關於攜帶物品的申報規定,有什麼不一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1539
除了原有的新臺幣現鈔、人民幣現鈔、外幣現鈔、黃金及有價證券的規定外,依據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第12條規定,還增加一定金額以上有可能被利用做為洗錢之虞的物品,也列入要申報的範圍,以及有關未申報或未如實申報的部分,予以沒入或科以相當金額罰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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