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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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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經被評鑑過了,為什麼還要再被評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4265

FATF、APG為促進會員國健全洗錢防制的法規制度及提高執行成效,均定期對會員國實施相互評鑑及後續追蹤,並且會針對新的洗錢態樣,修正建議事項及評鑑方法等。臺灣於90年、96年、107年分別接受APG第一輪、第二輪及第三輪相互評鑑,未來仍將持續接受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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