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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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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預告修正「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及「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4864
來源:經濟部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及「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四項前段、第八條第三項、第九條第三項、第十條第三項及資恐防制法第七條第四項。

三、「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修正草案及「銀樓業防制洗錢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焦點消息」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三)電話:(02)2321-2200 分機8343。

(四)傳真:(02)2341-0103。

(五)電子郵件:jyhung@moea.gov.tw。

原文網址: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6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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