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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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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會計到銀行幫公司匯付國內貨款金額超過新臺幣50萬元,如果公司在該銀行沒有開戶,需要出示什麼證明文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1243
實務上,公司的會計一般會到該公司有開戶往來的銀行辦理交易,如果是到公司沒有開戶的銀行辦理,即屬臨時性交易,需出示法人登記證照(如:公司為設立或變更事項登記表)、股東/出資人名冊、實質受益人(持有25%以上自然人股東/出資人或其他具控制權人)身分資料、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代理事實證明(係指由被代理人或委託人出具之授權書、委託書)。銀行基於他們的內部政策,可能會婉拒此類型的臨時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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