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APG為促進會員國健全洗錢防制的法規制度及提高執行成效,均定期對會員國實施相互評鑑及後續追蹤,並且會針對新的洗錢態樣,修正建議事項及評鑑方法等。臺灣於90年、96年、107年分別接受APG第一輪、第二輪及第三輪相互評鑑,未來仍將持續接受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