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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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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於108年5月3日邀請全國非營利組織參加「非營利組織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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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FATF評鑑方法論第8項建議,主管機關應以風險為基礎之方法監理非營利組織(NPOs),並進行目標性監督及管理。而我國於107年8月1日公布財團法人法,其中第27條第3項係首次呼應FATF國際標準,規定主管機關應就設立目的或執行業務易為洗錢或資恐活動利用之財團法人,實施以風險為基礎的相關監理措施,鑒於財團法人法及相關子法將於108年2月1日施行,本辦公室聘請國外專家Marilyne Landry協助主管機關建置以風險為基礎監理NPOs機制。108年5月3日邀請全國非營利組織前來與會並介紹本專案。
本辦公室主任陳明堂向與會人員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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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主任陳明堂及執行秘書許永欽贈送Marilyne Landry束花致意,以感謝她長久以來對本辦公室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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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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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組長蔡佩玲介紹非營利組織之專案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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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lyne Landry介紹洗錢與資恐之最佳實務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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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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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邀請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科長陳志成講授「非營利組織涉及洗錢/資恐案件之金流分析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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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邀請法務部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科長林維成講授「非營利組織涉及之刑事案件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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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邀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副執行長劉效成講授「財團法人之最佳實務作法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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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邀請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講資深專員鍾澤胤授「財團法人之最佳實務作法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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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執行秘書許永欽分享過去偵辦與非營利組織相關案件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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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時間講者回答與會人員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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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lyne Landry與講者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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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lyne Landry與講者及本辦公室全體同仁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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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lyne Landry與本辦公室全體同仁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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