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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襲父親何明德行善團 女兒女婿涉侵占近7億善款被訴

圖為嘉義檢調搜索何明德行善團辦公室畫面。(資料照,記者翻攝)

圖為嘉義檢調搜索何明德行善團辦公室畫面。(資料照,記者翻攝)

2021/07/07 10:10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偵辦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姓婦人及其夫蕭姓男子,涉嫌侵佔行善團捐款,檢方今天偵查終結,認為陳婦及蕭男涉侵佔捐款達6億9570萬6401元(業經法院裁定准予扣押),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等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建議從重量刑。

陳女偵訊過程中,否認有侵占或洗錢犯行,辯稱金額不符部分是為提列退休金及工安基金;蕭男則稱自己處理何明德行善團財務,有以捐款支付保險費及購買基金,但否認有侵佔及洗錢,稱是因行善團未登記,無法開設帳戶,銀行理專人員建議分散存款及投資,且擔憂公告金額龐大,會引起作業困擾;偵辦過程中,多位證人則稱並未聽聞何明德行善團有提列工安基金或退休金。

檢方說明,何明德(原姓陳)行善團負責人陳女及其配偶蕭男,未經政府核准立案,成立行善團,自2002年起,以承襲陳女父親何明德行善團造橋、鋪路及施棺等善行名義,透過網路及臉書等管道,向社會不特定善心人士以收取現金、匯票及支票等方式募款,並將募得捐款分散於2人及其家人金融帳戶。

檢方統計該等私人帳戶自2002年起至2020年止,累計收取款項高達14億2203萬5201元,陳、蕭2人利用管理捐款,自2002年起至2021年3月間,除實際用以造橋、鋪路及施棺金額累計7億2034萬元及帳戶內所餘598萬8800元外,餘則將前揭捐款以陳、蕭及其子、媳及兒孫等家人名義,分散購買總價達6億9570萬6401元的金融商品、高額保險、不動產及存入私人帳戶等方式侵占;陳、蕭為掩飾、隱匿侵占金錢所得來源及去向,竟以自身及家人名義,透過購買金融商品、高額保單及不動產等方式洗錢,總金額達6億9306萬2498元(業經法院裁定准予扣押)。

檢方指出,2人所為,均係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等罪嫌,聲請沒收所涉侵占犯罪所得6億9570萬6401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其中6億9306萬2498元已扣押);檢方認為,陳、蕭2人利用社會大眾對於公益事務關切與善心,將應全數用於公共事務之捐款挪為己用,甚而進行金融商品之投資與操作,顯與民眾捐款初衷相違,且有害社會良善風俗,應予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嘉義地檢署偵辦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姓婦人及其夫蕭姓男子,涉嫌侵佔行善團捐款,今天偵查終結,對2人提起公訴,建議從重量刑。圖為嘉義地檢署。(資料照)

嘉義地檢署偵辦何明德行善團負責人陳姓婦人及其夫蕭姓男子,涉嫌侵佔行善團捐款,今天偵查終結,對2人提起公訴,建議從重量刑。圖為嘉義地檢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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