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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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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公室將於108年5月2、3日舉辦「非營利組織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研討會」,請有關機關(構)依配額表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11539
依據FATF評鑑方法論第8項建議,主管機關應以風險為基礎之方法監理非營利組織(NPOs),並進行目標性監督及管理。而我國於107年8月1日公布財團法人法,其中第27條第3項係首次呼應FATF國際標準,規定主管機關應就設立目的或執行業務易為洗錢或資恐活動利用之財團法人,實施以風險為基礎的相關監理措施,鑒於財團法人法及相關子法將於108年2月1日施行,本辦公室將舉辦「非營利組織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教育訓練研討會」,邀請各相關機關(構)前來與會。

 

旨揭會議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如下:
(一)時間:108年5月2、3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二)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

 

請有收到函文之各主管機關依配額表派員參加,並於108年4月26日(星期五)中午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iafi23961299.wixsite.com/website,報名時請依不同的參加日期分別報名。線上報名作業如有疑問請洽傅先生,電話:02-23968177#216,email:jeffrey648@iaf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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