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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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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對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有什麼規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1084
洗錢防制法第7條規定,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應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所謂加強客戶審查,例如進一步瞭解客戶的資金來源,而不是直接拒絕與客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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