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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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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朋友到銀行現金匯款支付團購費用超過新臺幣50萬元,如果不是到朋友已開戶的銀行(即屬臨時性交易時),需要出示什麼證明文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9
  • 資料點閱次數:2133
需出示本人、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代理事實證明(係指由被代理人或委託人出具之授權書、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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